经巩义市人民政府批准,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参加,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17日至2010年08月25日到巩义市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08月17日至2010年08月25日到巩义市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2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08月25日18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巩义市地产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09-21号地块:2010年08月17日08时00分至2010年08月27日10时00分; 2009-8号地块:2010年08月17日08时00分至2010年08月27日10时00分; 2010-29号地块:2010年08月17日08时00分至2010年08月27日10时00分; 2010-32号地块:2010年08月17日08时00分至2010年08月27日10时00分; 2010-33号地块:2010年08月17日08时00分至2010年08月27日10时00分; 2010-34号地块:2010年08月17日08时00分至2010年08月27日10时00分; 2010-35号地块:2010年08月17日08时00分至2010年08月27日10时00分; 2010-36号地块:2010年08月17日08时00分至2010年08月27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为有底价挂牌,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即为竞得人。 (三)凡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闲置土地等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2009-8、2010-32、2010-33、2010-34四宗地建筑使用功能均为金融及商务办公,严禁设置商业门面。该四宗土地自成交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建成。 (五)本次挂牌宗地的开发程度均为现状条件交地。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成交价不含契税。 (七)本次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巩义市地产交易中心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东区惠民路 联系人:申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589588 开户单位:巩义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巩义市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帐号:13010157400000067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2010-7-28 |